校園欺凌是近年來中央關心、社會關注、群眾關切的教育領域熱點難點問題,規(guī)定》將有關要求進一步具體化,進行了科學的制度設計,構建了防治學生欺凌的規(guī)則體系,一起來看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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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明確學生欺凌的概念:規(guī)定:學生之間,在年齡、身體或者人數(shù)等方面占優(yōu)勢的一方蓄意或者惡意對另一方實施相關行為,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壓、侮辱另一方,造成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,可以認定為構成欺凌。這一概念強調了主體上的特定性、主觀上的故意性、后果上的傷害性,有助于把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、學生間正常的嬉鬧等區(qū)別開來。
二、明確學生欺凌的行為表現(xiàn):《規(guī)定》歸納了侵犯身體、侮辱人格、侵犯財產、惡意排斥、網絡誹謗或傳播隱私等五類欺凌行為,為欺凌認定和處理提供具體指引。
三、建立學生欺凌預防機制:規(guī)定了學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調查評估制度,要求學校教育引導學生建立平等、友善、互助的同學關系,開展防治欺凌專題教育;要求學校定期針對全體學生開展防治欺凌專項調查,對學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進行評估。
四、建立學生欺凌關注、干預和制止機制:要求教職工應當關注可能處于弱勢或者特殊地位的學生,發(fā)現(xiàn)學生存在被孤立、排擠等情形的,應當及時干預;發(fā)現(xiàn)學生有明顯的情緒反常、身體損傷等情形的,應當及時溝通了解情況,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,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;發(fā)現(xiàn)學生實施對他人的欺凌行為的,應當及時制止。
五、建立學生欺凌認定和處置機制:要求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組織。規(guī)定學校接到學生欺凌報告后應當立即開展調查,認為可能構成欺凌的應當及時提交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認定和處置,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應當進行教育懲戒或者給予紀律處分,必要的還可以由法治副校長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訓導、教育;對被欺凌的學生,應當進行關愛和幫扶。《規(guī)定》還明確了不同學校學生之間發(fā)生學生欺凌事件后的處置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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