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4月1日起,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規(guī)則將迎來調整,并新增部分扣分條款。2022年鹽城交通違法記分調整情況如下。
圖片由網(wǎng)友“余情。未了”提供
一、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扣分降低
1、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(12分降為9分)
2、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、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(12分降為9分)
3、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(12分降為9分)
4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(chǎn)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(12分降為6分)
5、連續(xù)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少于20分鐘的(12分降為9分)
6、駕駛不按規(guī)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(12分降為3分)
7、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(guī)定避讓校車的(9分降為3分)
8、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、禁止標線指示的(3分降為1分)
9、駕駛未按規(guī)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、旅游客運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(3分降為1分)
二、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扣分增加
1、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,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、穿插等候車輛的(2分升為3分)
2、駕駛機動車有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(2分升為3分)
3、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(6分升為9分)
三、新增違法記分規(guī)定
1、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謀取經(jīng)濟利益的,一次性記12分。
2、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,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,一次性記9分。
3、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、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,一次性記1分。
此次新規(guī)中,也對部分記分行為進行了刪除,包括“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、保險標志,未隨車攜帶行駛證、機動車駕駛證的”“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,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(guī)定行駛的”“不按照規(guī)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,或者不按照規(guī)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”“駕駛機動車行經(jīng)交叉路口不按規(guī)定行車或者停車的”等11項行為。
此外,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(jié)輕微,給予警告處罰的,免予記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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